方针理解不深。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
固,自己看到每天网上通报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觉得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
实际上党中央的准确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
告成的时候”,自己的理解有点“断章取义”。
(三)在能力本领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对社会上一些杂音敏锐
性不强。比如,“八小时外”,面对有人对落实总目标发牢骚、不理解的现
象,虽没有随波逐流,但也没第一时间坚决斗争。二是讲原则方面与上级要
求还有差距,开展监督执纪不敢坚持原则,存在“提建议就是揭短亮丑,会
影响团结”的错误认识。如,参加街道会议,较少发表意见,没有认真建言
献策。三是斗争精神不足。刚到街道任职,对工作不太熟悉,或多或少存在
不愿监督的情况,导致一种形态处置数量下降。如,有时发现个别社区干部
作风问题,考虑社区年底评优,本来该由纪工委处置的一种形态,便转交党
工委处理。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
事”的想法。如,面对一些紧事难事和烦事愁事,还有畏难情绪。对分管工
作仅满足于安排了,遇到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往往不去参与过问。二是
进取精神不足。面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不能
很好地运用新发展理念去思考审视、研究分析具体工作,缺乏打破常规、敢
为人先的进取精神。如,在拓宽案源渠道、挖掘案件线索上主动出击意识不
强,案件线索发现能力不足。三是日常执纪不够严格。如,街道纪工委人、
财、物均属于街道办,受熟人社会影响,我和纪检干部不愿监督、不忍问责
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存在形式主义现象。作为街道纪工委书
记,有时因工作忙碌,放松了对纪工委干部的管理,导致一些工作成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