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态度,部分干部在处理重大工作问题或超出本职权范围的事项
时,有时因特殊状况或紧急事件未能及时上报给上级党支部。
(二)“严格组织生活”方面。一是党的组织生活缺乏规范。通常只有
在闲暇时才会重视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忙碌时则搁置一旁,导致组织生活的
频率和效果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党员活动开展不足,大多仅仅是为了应付上
级的要求,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例如,自党支部成立至今,仅依要求召集
了三次党员大会,举行了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也只讲授了两次党课。
此外,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支部书记的党课在程序上存在不严谨之
处,会议风气也不够端庄。二是组织生活缺乏严肃性和认真态度。自我批评
流于表面,只停留在具体事务和工作层面,未能深入挖掘思想根源;对他人
的批评也不够严肃、认真;在上级党组织或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时,多数人持
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有的甚至认为提出建议无用,不如不提。
还存在会前谈心不充分,尤其是普通党员之间很少就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入交
流,导致批评时有所顾虑;面对面批评和自我批评被书面形式取代,未能达
到深刻的效果;会后整改措施也未能彻底执行,常常是年复一年地检查、整
改却未见实质成效。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一是对党员的管理工作执行不够严
格。总工会的领导班子往往以业务工作为重心,忽略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和
党务工作的推进;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动态未能及时掌握,对党内制
度的检查和落实不够坚定,这直接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动效果。部分党员干
部在政治敏感性和党的建设意识方面显得不足,对党的建设工作认识浅薄,
重视程度不够。如在执行“双报到、双服务”的党员干部活动时,未能彰显
工会的特色,仅仅局限于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任务,如文明城市创建等。
二是党员教育工作成效不够显著。教育活动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临时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