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解决任务划分不清、责任追究不力、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制度规
范约束力不强作为重点,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有错必究、
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党委主体责任内容
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
学习贯彻党章,按照党章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
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
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
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研
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
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
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职
责任务。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
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
主),支持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实现派驻(出)纪检
监察机构全覆盖,加强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有
效途径,建立执纪执法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反馈等日常沟通联系机
制,整合各成员单位优势,建立案件查办互动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
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