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
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各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
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
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
各专项办公室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
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
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
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
“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
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自然灾
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工程
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
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
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
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
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
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
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
险管控措施。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