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合做好普法工作,落实《新昌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落
实清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救助条例宣传,并在 3月27 日指导社会工作
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4.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合同在签署前由局
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审查。在浙江省法律顾问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信息 24 条。
(三)依法规范办理,规范开展社会组织活动
1.依法办理社团登记注册。全年共登记 12 家,变更登记 15 家;批准成
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8家,变更登记 15 家,基金会成立登记 2家。
2.开展社会组织年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告,张贴年检提示等多种
方式加大宣传,及时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年检年审社会组织 283
个。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随机抽查办法和双随机抽
查指导意见,每季度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覆盖率达
到100%。
(四)坚持依法公开,推进民主决策规范程序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按照“100%落实、100%沟通、100%满意”的办理要求,严格规范建议办
理程序,做到了先调研、再沟通、后答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
成,办结率。
2.主动公开民政各类信息。2023 年,在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
民政信息 100 余条,其中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
等多项内容。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
度,对本部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