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
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
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
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
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
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
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
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
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具体
指导,确保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
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
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
通”,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
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
《条例》还进一步促进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党
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
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
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
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覆盖。《条例》对党员行为进一步覆盖到
网上网下,要求党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
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涵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对离职和离退休党员违
规违纪的纪律惩处更严密;对受请托人、新任官员的纪律要求更严格。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