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人用人情况(评价等次“好”)
办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评
先评优上,严格组织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今年职务晋升2人、
转正定级1人,反响较好。近年来,我办干部选拔任用上无破格提拔干部、
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买官卖
官”行为、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行为、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
边工作人员、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跑官要官、拉
票贿选等其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评价等次“好”)
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严
治党责任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联动贯通,形成抓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局
面。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对办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调整了 20
余个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完善更有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公
务接待等内控制度,特别是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人员,党组书记和分
管领导不定期谈话提醒,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深入开展“清廉机关·促先
行”系列活动,组织观看了《激浊扬清》等6部教育警示片。结合本系统发
生的秦永宁、蔡亚东、袁国强案件,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
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年持续开展谈心谈话、党风廉政教育谈话20
余人次,组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倡议书》30 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带头纠“四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通过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提醒
谈话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结合廉政
宣教月和检视问题整改,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今年以来以“第一种形
态”处理干部 22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