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整饬风纪。
一是要全面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
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防线前移,紧盯重要节日、关键节点,综合运用专项
检查、明察暗访、案例通报、廉洁提醒等方式,深入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二是要全面加强反“四风”监察整治力度。坚持把整治形式主
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为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
工作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
当不作为、向基层摊派任务等问题。常态化抓实“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
专项活动,着重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基层减负试点工作,本年
度在全县要新增设立基层减负监测点X个。三是要全面加深系统施治高压高
态严惩腐败。靶向治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一把手”腐败问
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细监督执纪问责,由“惩治极少数”向“管
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坚持做好以案促改,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用“身
边案”教育“身边人”,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思想、责任、制度等深层次问
题,推动靶向纠治。
第三、要坚持惩腐问责,清净政治生态。
一是要聚焦统筹反腐斗争“一盘棋”。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
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建立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法院、
审计、财政等监督协同反腐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二是要聚焦扎
紧小微权力“铁笼子”。持续开展“利剑”专项行动,推动“驻场三级会诊
式”督查行动,整合各部门力量,采取督办交办、直查直办等方式对问题线
索实行深挖彻查。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为突破,从细处着眼,找
准根源,精准发力,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使“微权力”运行更
加规范。三是要聚焦擦亮巡察监督“锋利剑”。加强各类监督协作配合,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