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和《X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
行)》要求,强化党政属地责任,结合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
责任。建立健全镇、村(居)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
边的责任体系。
(二)压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森林防灭火“防”“救”“查”工
作流程和责任链条,进一步细化镇森防办职责任务,压实林业部门主
“防”、应急管理部门主“救”、派出所主“查”责任。镇森防办牵头抓
总,各村(居)、各站所、驻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形成协同高效、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压实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政府及各村(居)要与在林区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签订防火责任书,划
定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明
确内部责任分工,确保责任有人担、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四)压实包干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
制,压实镇、村(居)“一对一”包干责任,细化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
单、督导清单,强化高火险期下沉蹲点督导抽查,持续做好 2024 年包村督
导联系工作,将工作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强化源头治理防范
(一)着力强化群防群治。持续推广“十户联保”,村规民约和护林员
巡山等做法,健全落实基层群众参与防火的保障政策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
基层群众和护林员等一线人员“流动哨”作用,织牢织密防火网。
(二)加强火险会商研判。坚持高火险期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研判结论
和预警信息。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元节、夏季高温,国庆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