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
(2023—2027 年)》,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医保业务工作全过程。完善科学依法民主
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
展。持续深化信访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医保领域信访矛盾。
(四)深化清廉建设。持续营造既“亲”又“清”、亲清有矩、亲清统
一的政商关系。严格执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推动党
员干部与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服务对象真诚交往而不逾规矩、热情帮助而
不谋私利。要以案为鉴、以清为荣、以严为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全市清廉单元建设,持续深化
清廉医保建设,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
二、围绕共同富裕,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
(五)加大医保制度改革力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程序和要
求,开展《X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修订工作,推动医保政策更加公平可
持续,管理措施更加健全完善,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顺畅。按照全省统一部
署,稳慎推进门诊共济及个账改革,落实社会风险评估,防范负面舆情和涉
稳风险。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在全市域推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年
参保人数不低于859 万人。
(六)健全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在全面巩固市级统筹成果基础上,协
同配合推进省级统筹。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确保 2024
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 85%以上。指导“西湖益联保”健康发
展,促进投保率和赔付率协调平衡,巩固提升惠民保 X模式影响力。协调推
进健康X、健康X、乡村振兴、“七优享”等工作,持续推进健康保障惠民
专项行动,积极打造医保领域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 X范例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