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队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
综合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镇
(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模式,根据《中共 XX 市XX 区委机构编
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 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X 委编
委〔XXXX〕X号)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 XX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
善镇(街)权责清单和加快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X委编办
〔XXXX〕XXX 号)文件精神,整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
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组织机构
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召集人。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卫健
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X 资
规分局等单位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和
列席单位。
镇(街)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下称联席办),设在综合执法队,办公
室主任由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
全体成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成员单位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