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
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
度笼子。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
践要求。
1.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条例》充实完善一
些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
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今年11 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
除党籍。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
刊。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
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
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
分规定。
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
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
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
分规定,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梳理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
当利益问题较为多发。比如,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违规
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
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