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2月1日—4月15 日,春节、“两会”期间,对燃气
经营、充装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发现隐患
全部消除到位。
(三)第三阶段。4月15 日—6月30 日,持续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
治看,“回头看”各项工作收尾、巩固提升阶段。
四、工作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针对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
治集中攻坚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餐饮企
业是否完成隐患整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燃气从业人
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是否流于形式。
(二)基层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
中攻坚阶段,本大队对燃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是否全
面,隐患台账是否建立,是否进行针对性指导,纸面上已整改的消防安全隐
患是否仍然存在。
(三)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重点自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
坚阶段是否针对存在燃气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场所)进行严格执法,存在
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是否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快处严处,对国家、省级、
市级燃气督导和暗访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完成整改或落实安全
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大队要深刻认识开展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
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切
实做到“宁可抓重、不能抓漏”,紧盯省综合督查和燃气专项暗访组发现的
问题,紧盯同一类型事故反复发生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屡查屡现、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