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
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乡党委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修订
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从实际出发,坚持系统性决策、务实性决策、创
造性决策、前瞻性决策、可行性决策,运用科学方式、方法,通过广泛讨
论,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贴近本乡实际和群众意愿,符合经济社会
发展规律。
(二)坚持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
线,积极开展“三问”(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活动,全面推行
民主协商,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的要
求。
(三)坚持依法决策。把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贯穿于决策的全
过程,涵盖决策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
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第一原则。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决
策规则,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
果”。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乡党委会议时,乡党委书记
可个别征求意见后临机处置、作出决定,事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二、事项范围
乡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