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
通过。二是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 1个,应逐项表决。三是对于经过讨论暂
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
上级党组织。
5.组织实施
(1)会前准备。党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将议题、时间和要求
通知全体党员。
(2)召开会议。清点人数、宣布议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进行表
决、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
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
作出的决议等。
(3)会后工作。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或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
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及时上报。做好会议记录,填写《党组织会议记录
本》。
6.注意事项: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支委会讨
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
的程序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个表决;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
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的程序要求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
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二)支委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1.参加范围: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
员代表列席。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
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