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
律法规;学习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人大
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
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大代表的历史责任感,创造性地运用
科学理论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事业。
第八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
式。集中学习以专题报告、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讨论交流、
撰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行。党组中心组成员应充分利用“学
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九条 党组中心组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假期除外),全年不少
于四次,每季度由秘书拟定学习安排表,具体学习时间及地点以学习安排表
通知为准。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十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研读原著,理解精神实质,抓住重点,深
刻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
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正确分析
形势、科学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和措施方法的创新。
第十一条 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是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途
径,每位成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
加学习的,会前必须向组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