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所有监督执法干部进行业务和廉政知识考试,
全面考查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考试得分 90 分以上不扣分,90—75
分扣 1分,75—60 分扣 2分,60 分以下扣 5分。
(二)查(30 分):
在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活动中,各单位自查时发现执法干部不依法查处、
办理时限不合理、降低审批标准、随意变更处分种类和幅度等问题的,属轻
微执法过错问题,但未构成违纪行为的,根据情况每件酌情扣 1-2分;属严
重执法过错问题,且已构成违纪行为的扣 5分;执法案件涉及 2人以上的,
每人次均按上述标准扣分。如在执法中构成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以
及发现与代办中介勾连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违反“七个一律”等问题的,综
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
(三)访(25 分):
1、走访各县区党政司法机关和社会单位中,执法干部未被反映有不廉
问题的不扣分;对执法干部有个别不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扣 1分;对执法
干部有较多不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扣 2分;对执法干部有不廉反映,经查
属实或部分属实的扣 5分。涉及重大违法违纪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综
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
2、对 3年来的信访举报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涉及执法腐败的案
件,有 1次举报(部分查实)的扣 3分。有2次以上举报(部分查实)的或
1次举报(全部查实)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
3、对利用执法权违规收受的钱物清退活动中,能积极清退、主动上交
的,不扣分。未按要求积极清退、主动上交,被人举报并查实的,综合评定
直接列为“差”等次。
(四)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