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的消防产品主要有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建筑耐火构件
中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避难逃生产品中的应急灯具、安全标志、火灾报警
设备、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消防给水设备等。
(2)检查类别
1.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包括市场准入检查和产品质量现场检查两类。
2.当市场准入检查不合格时,可不继续进行产品质量现场检查而进行判
定。
(3)市场准入检查
1.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应依法
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合格情况是未获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擅自生产、销售、使用的。
2.技术鉴定,要求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应依法获得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不合格情况是未获得有效的技术鉴定证
书擅自生产、销售、使用的。
3.产品一致性核查,要求消防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
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产品实物等应与强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及其型式检验报告相一致。
(4)现场判定
1.灭火器。
外观检查:①标识内容,必须有:灭火器名称、灭火种类代号、灭火级
别、使用温度、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灭火器使用说明(图形和
文字)、灭火器制造厂名称等,不合格判定:标识内容不全。②手提式灭火
器的底圈或颈圈等部分,应有该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年份的钢
印。不合格判定:筒体钢印没有或内容不全。③简易式灭火器还应有“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