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问题”“机械式”执法、“一刀切”治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创卫成为政府“独角戏”等问题。
(一)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 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
家卫生县标准(2021 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 版)》《自治区爱
卫办关于做好 2024 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
生运动,进一步抓好常态化考评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力
争在全区率先实现国家卫生县覆盖率100%,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达 20%以
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
区)、开发区爱卫会〕
1.健全完善首府 X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适应评审方式的
新常态,持续巩固提升“月考评、季交叉、半年模拟评估”长效管理机制,
探索建立“大数据+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创建日常动态管理。
2.加强国家卫生城镇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培训指导,发挥四级爱国卫生
工作网络作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卫生创建和健康建设水平。
3.持续跟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2022-2024 周期首府 X迎接国家
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工作情况。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指南》等
材料,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常态化
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为 2025-2027 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夯实基
础。
4.X 县、X县、X县,X区X镇、X区X镇、X县X镇做好国家卫生城镇
复审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快完善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
统线上评估材料和数据填报工作,力争通过全国爱卫办 2024 年内按季度随
机抽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