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党支部 16 个,联合组建党支部 79 个(党员人数不足 3人的民办幼儿
园、培训机构转入就近学校、幼儿园党支部),共有党员 430 余名。同时,
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完成党建进章程民办中小学校 10 所,
党组织书记进入董(理)事会或管理层 10 所,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
书育人全过程。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将民办教育纳入全
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立以市
委副书记为第一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
和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15 个单位为成
员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我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
发展工作。2022 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XX 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严控增量,严管存量”,自2021 年5月起未
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按照“应转尽转、应压尽压”原则,
“一校一策”明确压减路径,严控民办义务段招生计划,全市民办义务教育
学生占比由 2022 年的 6.16%下降至现在的 4.48%,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
比超 15%的县区均降至 10%以内,全面完成压减目标任务。
(三)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普惠性民
办园创建力度。出台《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园所
申报、县区评估、市级抽评的程序,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每年开展普惠性
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市有普惠性民办园 210 所、在园幼儿 2.8 万余人,
分别占民办园总数的 77.78%、在园幼儿的 75.81%,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
公益普惠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我市现有民办省级示范
园3所,占全市省级示范园总数的 10%。二是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始终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