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重要产业布局和重
大项目规划。
(四)研究决定加强全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
以及各级领导班子、多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研究分析全区党的武装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情况,处理和
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
意见。
(六)研究涉及群众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政法工
作和社会稳定事项。
(七)审定以党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审议
党委向全区党员代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活动;审议以党委名义报请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候选单位、
候选人建议名单。
(八)研究决定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提出的重
大问题与重要事项。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调动、任免和
奖惩等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管
理和监督;审议以党委名义报请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
研究对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处理。
(十)研究决定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委决定的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
认为需要提交党委讨论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下列事项由 xxx 政府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
(二)机构编制设置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