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满足适龄老年人需求的基本需求。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表现在区域性不平衡,如城市居民基本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财力、人力等
资源丰富,而乡镇居民这方面的情况就显得极其薄弱。二是表现在养老服务
范围不平衡不充分,当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精神
上的慰藉服务有限,对老人的精神生活关注度不高,对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和
心理健康照顾和服务没有跟上,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供给项目上的供需失衡现
象。第二是供给服务不系统。当前我国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没有健全,社会
养老专业人才队伍缺口较大,还有多项制度法规需要出台实施,这些短板都
需要系统性填补,形成全方位全周期性优良供给服务系统。
(二)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践路
径过程中,主要包括政府自身购买服务、政府出资建设交由民营等多种模
式。针对我国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虽然有关单位
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总体看来,还存在着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执
行不力、责任关系不清、服务政策滞后、社会参与不足等诸多问题,社会公
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不高,不知道如何参与监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养
老服务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的监管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
程,除了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之外,还需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政府监管力度不足,包括对养老企业的准入评估,养老机构运行的实施管理
等。社会养老服务的监管不仅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也需要充分发挥市场
的调节作用及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不少
地区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重视不足、监管滞后等问题。随着社会养老机构
的不断参与和养老产业的深入发展,养老服务既可以作为一个服务行业来
讲,又可以作为一个市场来讲。作为市场来讲,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建设和
维护,这就需要加强监管、注重引导。尤其是作为市场的主体来讲,各类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