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
电动自行车: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
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
其他公共场所的禁止停放区域。
2.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
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在禁止停放的区域、非集中
充电的室内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携带电池入户、充电。鼓励住宅小区
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
业主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
3.使用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盲目改
装。
4.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一道、一所、一窗、一线、一设、一井”整
治。“一道”,即消防车道是否划线,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机动车是否占用
消防车道;“一所”,即小区经营性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进行防火分隔,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独立设置;“一窗”,即小区经营性场所是否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广告牌、铁栅栏;“一线”,即电气线路是否
私拉乱接、是否使用不合格危险电器(无3C 认证产品)、是否有超负荷用电
情况;“一设”,即公共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
井”,即建筑管道井是否按要求每层进行封堵。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起底式排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即日起至 2024 年3月31 日。
各有关部门、街道(园区)督促行业领域、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