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检查问题纠治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党委(支部)整
改问题态度是否坚决彻底,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无及时跟踪问效;自
查自摆问题是否紧贴实际,整改措施是否按时限要求完成,有无缺项、漏
项;整改任务的支撑材料是否充实完备、有说服力;是否对照巡察反馈意见
举一反三、自查自摆,查摆的问题是否符合队伍实际,是否回应指战员和群
众关切,是否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整改;是否存在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
改边犯等、反弹复燃问题;针对消防监督执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
环节和领域,有没有久拖不决、走过场、喊口号、搞变通、打擦边球等问题
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是否结合问题,
及时制定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起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制度执行
是否严肃严格,有没有对制度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或搞选择性执行、乱执行
的问题;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
塞漏洞,有没有“空洞”建章、“盲目”立制的问题;是否长效落实问题整
改机制,有没有边改边犯、问题依旧的现象;是否有持续推进整改的具体举
措和成效,对重点难点工作是否有攻坚计划,是否指定了专人负责,是否建
立了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长久立”工作机制。
(四)重点检查提质增效是否到位。重点看整改过程中是否贯彻落实
“四个融入”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推进整改;看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是否有
针对性地解决了相关问题,是否存在以无关或联系不紧密的日常工作代替整
改的问题;看整改是否有效推动解决了困难紧迫、制约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指
战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否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是
否仍存在整而未治的问题;看整改前后相关工作的显著变化,是否有原地踏
步、改前改后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