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平台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发动企业员工
和公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普及安全知识。各县(市、区)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
合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以“七类重点人群”“三支处置队伍”
为重点,通过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着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群众消
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宣传措施
(一)传统媒体宣传
1.电视。各市区大队要发动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等力量,以突击暗
访、联合主流媒体等形式,对隐患突出、违法明显的单位,每周报支队不少
于1家,支队将依托 xx 广播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组织集中曝光。各县区
大队要积极协调当地融媒等新媒体,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 3条、
专题不少于 1个,消防安全提示字幕不少于 100 条次。各大队要积极向国家
消防救援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的大整治行动节目提供相关案例素
材,配合记者采访工作。
2.广播。支队将联合 FMxx 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或专项访谈节
目,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动态新闻不少于 2条,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 50 条
次。各县(市、区)要联合当地广播通过记者调查、现场连线等形式报道大
整治行动,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动态新闻不少于 1条,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
5条次。
3.报刊。市、县两级主要报刊每周报道大整治行动新闻分别不少于 2
条,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
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