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 X省高校出现了政治和业务“两张皮”、
抽象地讲“四个意识”、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口号等现象。一方面,部分
高校党委未能主动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规党纪的主体责任,存在有规不依、
有纪不守、有违不查、执纪不严等现象。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结
构构成和执纪能力有待改善。目前,在 X省大部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作为领导班子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为专职外,其余均由二级
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任,这些兼职的委员们在集体决策时由于没时间
对相关政策或事件的精准把握与消化,容易被动服从,失去集体决策的意义
和作用。另外,在专职人员的配备上,虽然逐渐有所改善,但仍不能满足新
形势下监督执纪工作的需要。当然,纪检监察干部队对党规党纪的熟练把握
程度及工作经验、自身素质等与有效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与否密切相关。再
者,对党规党纪消极性、选择性的执行。有的高校党委只表态,不行动,每
年年初就开一个会、发个文或者签责任书,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环
节、重要案件不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有的党委负责人甚至认为只
要不发生大的腐败问题,即使有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政策、道德问题也可
忽略不计,放任不管,即使出现问题后也失之于宽松软。还有部分高校的执
行主体怕触及自身利益,不敢担当,重制定在纸上轻落实在行动上,一旦出
现违规违纪问题抱着侥幸心理,消极对待或者搞变通,轻描淡写就轻执行,
甚至抵抗执行。例如,有的学校在省委巡视中被通报出一系列问题,但这些
学校向省纪委上报的监督执纪问责数据却是连续十多年政治生态良好,呈现
出零问责、零执纪等畸形状况。
2.党委和纪委之间的关系还有待理顺。高校纪委实行同级党委和省纪委
监委的双重领导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高校纪委不可避免地承载了
部分党委行政工作。另一方面,《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违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