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政治建设核心地位
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魂。我们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
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
之”,做到“五个必须”。要始终坚持不懈地净化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这
一过程中,我们要以坚定的决心和果断的行动,坚决抵制并及时纠正那些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各种错误思潮,以及侵蚀党内政治生活、败坏社
会风气的各类不良习气,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确保人
民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三、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其基石在于建立健全严密而有效
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我们要强化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效能,构建一套权
责明晰、流程严谨规范、监督刚强有力且全方位覆盖的制度体系,确保每一
项审判活动都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接受全社会的审视和评判。在
这个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对关键岗位及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度升级,实施精细
化管理,确保每一个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节点都处在严密的监管之下。
针对那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必
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惩不贷,形成强大的震慑
效应。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面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无禁
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要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形成强大震慑,又要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还要加强理想
信念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决打
赢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