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向知进退。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深入对照学习,做到对自己负责、
对工作负责、对职责负责,避免“手电筒总是照着别人而不照自己”,避免
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可能带来的违纪行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
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条例》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
“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针对一些干部
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
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
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二是在学习中受警醒“出
出汗”。按照联系实际学、立足岗位学的要求通过深入对照学习,深刻体会
到国有企业全体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不论哪个岗位,都要逐字逐句学,对照
对标学,反复深入学,严防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是遵守纪律到位的片面
认识,严防工作惯例或工作经验造成的违纪现象,严防把工作程序不到位简
单当成是工作不规范而没有违纪的错误认识。要判断领悟纪律不仅仅一把
“戒尺”,坚决做到不越底线、红线、高压线,也是对干事创业的有效“保
护”,既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也要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三、注重学以致用,真正学出实干担当。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逐章逐条“学纪”,入脑入心“知纪”,全面
透彻“明纪”,慎始慎终“守纪”。一是突出以上率下。通过逐章逐条学
习,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
衡量标尺。在融会贯通学上下功夫,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
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水平。在联系实际学上功夫,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
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二是突出教育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