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纪律部队”的迫切需要,更是将“反腐利剑”擦得更亮、推动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纪检监察队伍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纪检监察队伍都为党实现自我净化、打击惩治腐
败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
亿’的使命担当去疴治乱,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
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稳
妥、有力有效查处了一批新中国成立以来十分重大的案件,‘打虎’‘拍
蝇’‘猎狐’多管齐下,坚决消除腐败这个最大危险,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
输不起的斗争。”在与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正面较量中,各级纪检监察机
关始终处在第一线,绝大多数纪检监察人员始终牢记捍卫党纪、国法的初心
使命,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各个岗位忠实履行职
责,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惩处,彰显了“反腐利剑”的作用。在党的十八大
至XX 大的十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464.8 万余件,其中,立案审
查调查中管干部 553 人,处分厅局级干部 2.5 万多人、县处级干部 18.2 万
多人,立起了党纪、国法的刚性和硬度。面对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各种腐蚀
拉拢、人情干扰甚至威逼恐吓,大多数纪检监察人员能够站稳政治立场,坚
守党性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以认真较真、敢于斗争的担当精神从严执纪执
法、坚定惩贪肃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挺进贡献了智
慧和力量,树立了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纪检监察机关职权持续拓展和延伸。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纪律
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
进,依照宪法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省、市、县等四级监察委员
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