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推动。从严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中央和
省级层面交办的18 个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达 100%,17 个长期坚持类问题
6个完成验收销号。按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按季度拍摄市级
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全年排查上报问题 887 个、完成整改 852 个,完成率
达96.1%。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 387 个、完成整
改386 个,完成率达 99.7%。太平湖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督察办充分肯定,作
为正面典型案例在《中国环境报》宣传推广。
(三)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黄山市和
X县入选全国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X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命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X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完成中期
评估,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启动,长三角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展示
中心项目在祁门县启动建设,“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成功举
办,现场发布13 个全球新物种。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出台“民间林
长”工作方案,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提高基层林长履职水平。
(四)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启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
合作区建设,浙皖两省签订协议,积极推进“浙皖合作十件事”落实。推动
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该流域首批18 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
险正式签约。深入开展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全力承接
全省排污权市场。全域开展 EOD 项目复制推广行动,全市 7个EOD 项目中
5个纳入省级库、2个纳入国家库,累计总投资 226.99 亿元、争取金融支持
67.8 亿元、完成投资约 22 亿元。推动“村落X”项目提质增量,累计获批 9
个项目、授信 41.95 亿元,正式上升为“村落江淮”全省推广。编制《特定
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黄山市地方标准,全国首单 VEP 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