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监管工作尚不到位。部分市区存在停车位长期占用、一车占用多个
停车位、利用非机动车占用、人为破坏收费桩(杆)以及利用地锁、锥简、
石墩、围栏等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目前的监管手段较为单一,问题
反复发生,查处整治的办法措施不多,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企事业单位和
物业公司对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无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流动查处和停车
疏导等方面人力配备、保障手段有所不足。
二、对策建议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停车
位的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布局和数量,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
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停车专项规划,从规划层面保障停车设施用地、布局
等细则。在停车设施建设形式上,鼓励发展立体停车,节约土地资源,合理
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
建设融合停车的多功能综合体。推动利用闲置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
并积极探索大型住宅区地上及地下闲置停车位市场化利用途径,最大限度挖
掘停车资源潜力,通过协调各类停车设施供应,挖掘停车潜力,缓解停车难
问题。
二是注重规范引导,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和相关指示
标志,确保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标志清晰;调整路侧停车泊位的设置,减少
占路停车对交通流的影响;在道路适当位置,增加出租车上下站或停靠站;
调整执法人员、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时间和管控范围,纠正、劝阻违法停车行
为。继续加大对停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组织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对
城市道路进行常态化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秩序。
持续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停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文明交
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