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共发生火灾 1起,占建构筑物类火灾起数的 1%;室内养殖场共发
生火灾 1起,占建构筑物类火灾起数的 1%。草木火灾发生 78 起,占火灾总
起数的 30.59%;交通工具火灾共发生 46 起,占火灾总起数的 18.04%;
户外电线火灾共发生 23 起,占火灾总起数的 9.02%,垃圾堆发生火灾 8
起,占火灾总起数的 3.14%。
(三)从起火原因分析:电气引发火灾 104 起,占总数的 40.78%;遗
留火种、用火不慎 84 起,占总数的 32.94%;生产作业、摩擦引发火灾 24
起,占总数的 9.41%,吸烟引发火灾 25 起,占总数的 9.80%,自燃引发火
灾13 起,占总数的 5.10%;不排除原因 3起,占总数的 1.18%;放火 1
起,占总数的 0.39%;焚烧垃圾 1起,占总数的 0.39%。
二、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
作。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晰责任、分解任务。今年以来,
市副市长 X、县委书记 X、县长 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X等市县领导多次
在会议上强调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5 次,召开县委
常务会议 8次。年内,县府、县纪委、县消安委实行三级督查、强势推进,
落实隐患整治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县府督查室下发政务督查通报 1期,县纪
委下发重点事项督办单 2份,县消安委办下发督办函 12 份,指导单 2份,住
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曝光台 6期,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通
报。大队每周三分组参加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夜查,并形成固定消防安全
夜查机制,对辖区沿街店铺、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等开展夜查行动,年内
共开展消防安全夜查52 次。联合宣传、住建、教育、卫健、民政、文广旅
体、经信、市监等部门开展了电影院、高层小区、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