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基石之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
国有企业经营不善、资产损失和腐败案件频发,这一切都表明,国有企业还
存在着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严格、风险防控不到位等现象。新时代
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的建设,需要将纪检、审计、法律、内控、巡视巡察、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多种监管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作用,建立
起一套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监管体制,从而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效果。
(一)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责不清晰。在国企大监督体系下,必须有一个
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国有企业
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督机制运行不成体系,监管工作缺乏弹性,因监督
的权限与职责不明,致使监管机构的工作效能低下,使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受
到限制,工作效能降低,无法使监管机制在国有企业中的功能得以有效发
挥。
(二)国有企业的监管体制有待整合。在国企大监督模式下,对现有监
管体制进行整合,目前我国的国企监管体制运行不畅,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制
约,监管的有效性相对较低,导致国企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极大浪
费。
(三)国有企业的监管细节有待优化。国企行业链漫长,管理环节和监
管内容丰富,但在监管中各职能部门所起到的监管功能偏弱,监管工作有重
复检查、监督跨部门沟通不畅等现象,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离现象。
(四)国有企业的监管沟通有待加强。在大监督模式下,对国企监管制
度的构建存在制衡作用。如。某国企的组织框架下如不能加强监督机制建
设,极有可能出现监督体系的各个部门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