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现在对务实作风的正向引导,《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政绩观错
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规定,第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条涉及群众事
项不作为问题之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规定等,均
体现《条例》对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的正向引导。
二、对“六大纪律”的认识
“六大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六大纪
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
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
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职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
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 28 条,包括在重大原则问
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
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
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
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
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好好抓一抓
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
为的处分”共 17 条,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等等。作为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
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并正确对待组织。做到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