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纪律。党的五大党章,第一次载入“民主集中制”内容,土地革命战争时
期,通过完善发展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提出:“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
则》。党的十二大把遵守纪律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十四大强调增
强党的纪律,把“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试行)》,实现了党的纪律处分法规的首次突破。党的十八大
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强调加强纪律建设
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
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表明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党
的十八大以来三次修订《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
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
(一)1997 年版本。改革开放后,个别单一的规定已经无法满足纪律
建设的现实需要,亟需在制度层面加强纪律建设。历时 9年,于 1997 年2
月27 日正式发布试行(13 章172 条),规定了七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
形: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
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
类错误等。
(二)2003 年版本。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腐败手段变得更加隐蔽、
多样化,腐败所涉及的人员和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迫切需要对试行的《条
例》进行完善、调整、修订,2003 年12 月,《条例》正式印发,共 178
条,去除了“试行”二字,将违纪种类分为十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
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