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顺藤摸瓜”式的发现。与传统腐败相比,新型腐败的主体往往呈现出腐
败圈子化的“网状式结构”,这一特征决定了腐败主体不仅包括官员本人,
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司机秘书等特定关系人,这些腐败利益“共同体”在
达成的“契约”下相互勾结,在行贿方式上织密了一个高黏合性的“蜘蛛
网”,形成封闭性高、利益交织复杂的“非线性”网状关系,企图通过培养
“代理人”的方式来为腐败蒙上“遮羞布”,达到“移花接木”的腐败效
果。目前,新型腐败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权力寻租主体,他们将自己伪装成
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或“高级智囊”,打着帮助当事人“疏通关系”“职
务升迁”的名义实施经济诈骗,这一类“政治骗子”“司法掮客”已成为治
理新型腐败需要关注的特殊对象。
(二)腐败方式:从“直接性受贿”转向“间接性受贿”。“直接性受
贿”是指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本人直接参与腐败的发生过程,而新型腐败
在利益攫取方式上的显著特征是通过“间接性受贿”来掩盖腐败发生的行
为。具体表现为:其一,“权益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主要表现为“数字
货币”“基金理财”“公司原始股”等,以金融性强和价值效益持续性高来
实现利益分红。其二,“雅好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具有很强的伪装性,
表现为行贿者打着鉴赏、收藏的名义,过度“迎合”和高价“追捧”领导干
部的书法作品、美术摄影、图书著作等文艺作品,企图以“雅贿”方式实现
利益输送。其三,“投资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属于公权力主体以借款收
息、幕后合作开办公司等实现“投资回报”。其四,“依附型”贿赂。一些
企业主为了隐藏腐败行为,围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通过提供工作岗
位、变相支付薪资报酬等方式实现腐败利益输送,这是典型的利用职务影响
力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其五,“非实体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表现为由
原来看得见的“实体性价值”转为项目审批、政治攀附、职务晋升等,这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