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等内容;
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
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
下去”等内容……
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
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 XX 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落实党的 XX 大报告关
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
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
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
纪律。
为落实党的 XX 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
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
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
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违规谋利、弄虚作假行为
的处分规定。比如,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
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
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
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
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