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深思细悟,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
员干部的腐败几乎都是从不经意间的“小事”开始,从“小事”上的不拘小
节,慢慢就累积成贪污大事,从第一次的“下不为例”,慢慢转变为“欲罢
不能”,不少违纪违法案例都是从“小事”上不自律开始,继而突破做人的
基本道德底线,忽略了做人的基本原则,最终犯下大错,继而沦为“阶下
囚”。党员干部的人际交往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
圈,是检验其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应当慎独慎微、慎友慎
初,看透“杯中酒”“枕边风”背后的利益图谋,守住交往关、生活关、亲
情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思细悟,在准
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约束自身行为,自
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自觉接受他人的监督,自觉营造崇
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廉洁自律作为终生课题,常抓不懈。
三要检身正己,在对标明纪中反躬自省。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
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如果一味跟着感觉
走,难免偏离党的纪律轨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党纪都有明确规
定,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心中高悬党
纪的明镜,手中紧握党规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错
误、走邪路。只有掌握党纪党规精神实质,才能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
不能做,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
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
同频共振,同时更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头等大
事”,主动下功夫、花心思、见成效,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
正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眼里“明规矩”。要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
衡量标尺;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