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任职等关键环节,加强选用程序监督。通过干部蹲点调研、专项检查、
日常考核、考察,切实做好选人用人监督后半篇文章。紧盯巡察整改监督
“主线”。建立《关于落实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实施办法(试
行)》,对每一轮巡察发现的党建、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督促限时整改,
对巡察整改不担当、不作为、整改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做到责
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不
偏不虚。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
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近年
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2人,对巡察整改不力取消年
度考核评优2人。
三、巧用三面镜子,拓宽干部监管“覆盖面”。
巧用“显微镜”,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开展
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清理等工作,出台《XX 彝族自治县科级领导干部“八小
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清单式明晰监督重点、集成化织密监
督网络、全方位压实监督责任、闭环式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八小时内”与
“八小时外”监督融合贯通,引导领导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拿好“放大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12 家
成员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干部的问题线索、处分情况等。畅通“12380”综
合举报受理平台,认真受理查核群众信访举报,织密群众监督网。深入一线
开展蹲点调研,全方位掌握领导干部工作状态、德才表现和群众口碑。装好
“反光镜”,加强结果管理。将干部监督管理与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
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对担当作
为、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晋升职级、提拔重用,对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