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
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
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
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违反了这些优良传统和工作惯
例,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受到党纪惩处。比如:我们党的三大优
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惯例,比
如:党委会开会要有事先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要互相交流情况,如果意见不
同,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不在背后议论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
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
分。
本条规定是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提出的纪律要求。对违反党
的规矩的行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在政治
上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是指损害党的政治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关
系,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新修订的《条例》将违反党的规矩的行为危害后
果修改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进一步明确了认定此类
问题的标准,体现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而带
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二、深入扎实开展党纪律学习教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
展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的通知》,要求今年4至7月集中时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