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继续用好群众路线这一制胜法宝,持续整治群
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
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用好以案明纪这一教育方法
建国初期,在“三反”运动中查出的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盗窃国家
资财案件,尽管他们为党为人民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
环境中,经不起腐朽思想的侵蚀,逐渐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毛泽东
主席亲自过问此案,公开审判并处以二人死刑。以严肃大党纪国法极大地震
慑了党内的不正之风,深刻的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
立足当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应人民美好生
活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变化,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
不正之风,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但是,发生在
干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
要时段以及各类“圈子”中易发多发,而且随着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断加
大,违纪形式更趋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因此,我们要把握好党纪学习教育
这一重大契机,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
节,充分运用本地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
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抓好对领导
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着力推动警示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
坝,真正让‘不想腐’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自己就是“河边走的人,踩钢丝的
人”,时刻以警示教育中的案例警醒自己,时刻用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
等检视内心、对照言行,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处处以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