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行动上始终与党同向。《条例》对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
方针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形列出了处分规
定,人大将坚决不碰这一底线和红线,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领导这一
最高政治原则,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中央、省、市、县委
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重大事项事前向县委请示、重要会议主动向县委报
告、重点工作及时争取县委支持,确保人大一切行动与党的路线方针相符相
契。
(三)在工作上始终与党同频。坚持“人大的一切工作都要遵循党和人
民的意志”这一重要原则,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及文
件精神,谋划布局开展工作,使党的主张和意志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
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确保党委工作主题明确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
里;党委决策敲定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做到把县委的指向
作为人大工作的方向。
二、用政治纪律检验政治担当,推动人大工作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
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
色。”当前,正值全市全县干部转型、工作转段、作风转变的关键时期,人
大将按照市委、县委对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系列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真
正让党信得过,让人民能放心。
(一)进一步转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 100 多年激越
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
择。要自觉维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善于将党的主张、人
民期盼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全面落实,确保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