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加快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各领域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出台公共信息资
源开放共享的管理办法。制订政府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类、质量、安
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标准,建立政府数据标准体系。普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管理体系标准,全面推广两化融合评估诊断、贯标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关键
信息技术方面管理规范,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立一批数字经济建
设标准化示范区。
第三,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要深化。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
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支持智
慧型企业运营模式创新。促进智慧型企业商业模式、技术模式和金融模式创
新。支持本土智慧型企业针对细分市场,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特
性,形成独特商业模式,不断改善用户体验,提升竞争力。统筹发挥政府在
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第四,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
类、项目类等审批审查事项,消除行政审批中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
件,减少政府对智慧型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按照网络时代特点开展制
度安排,实施监管改革,推动“互联网+监管”,放宽新产品、新业态市场
准入限制,保持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完善智慧型企业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
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市场准入
要求,改进对与互联网、智能化融合的金融、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企业的
监管。
二、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可以深度融合发展
据统计,在十四五期间新的产业产值中,有 70%是由“文化+科技”和
“文化+创意”这一类产业构成的。文化、旅游产业已离不开与高科技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