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
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 2019 年6月1日以来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的小区和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消防供水管网压力是
否符合要求。
(四)整治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小区
管理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消防设施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建立定期检查楼
梯间、地下室、管道井制度,清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保持
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是否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向服
务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任务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住宅小区消防安
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整治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成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与监
管;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专项
整治。
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私拉
电线充电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多次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
以处罚。
市公安局: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违规机动车辆进行处罚。
六、实施步骤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