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人事处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
循。作为党委组织部,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组织纪
律。我通过近期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特别是认真研读了“第
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加深了对党纪的理解和领悟,也纠正了一些
认识的误区。比如,以前认为“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
问题”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但按照《条例》第 81 条,规定该行为违反组
织纪律。第 63 条,规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才属于违反政治
纪律。两个行为都具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特点,但“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
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往往是因为组织观念不强、不与组织交心,打
着自己的“小算盘”,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而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
实往往是混淆是非、设置障碍,蓄意干扰、妨碍正常的调查工作,对抗性较
强,属于违反政治纪律。两个条款一起学习,前后贯通,才能了解得更准
确、更深刻。下面,结合学习、思想和实际,向大家汇报几点个人感悟。
一是将学习成效转化对党忠诚。学完《条例》全文,一个很大的感触就
是“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比如,
第2条明确指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第 3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
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
部增强纪律自觉。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
“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认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用“五个
必须”正心修身、用“七个有之”自我诫勉,把严明的纪律转化为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