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引导
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
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同时,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
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
决,督促领导干部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
(三)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统计、机构编制、信访等工作关
系国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加
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
《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
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等规定相衔接,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
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
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材料来源:组、
织《工作“日%常网 www.)
(四)推动精准问责。党的 XX 大报告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
任,用好问责利器。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
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则会使问责的警示作
用打折扣,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
性、精准性、实效性,提升问责的综合效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滥
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求严肃追究
责任。《条例》与问责条例相衔接,增写了滥用问责、问责工作严重不负责
任的处分规定,有利于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有效发挥党内问责的
政治功能,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