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到审判管理的
各方面全过程,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
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入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有关司法体制改
革的法律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培训,深入解读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凝聚共
识,确保法律政策贯彻落实“一个出口、步调一致”。
二、全面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一是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指导。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
应遵循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业务
指导文件等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的方式和程序。上级
人民法院应树立“办案就是指导”的观念,尽可能通过审理新型、疑难、复
杂案件,解决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问题,使审判工作直接起到对下指导、统
一法律适用的作用。要注重实践中一些审判业务指导方式的合理性论证,慎
用、不用不适当的业务指导方式。要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的识别标注、收集上
报、分析研判机制,实现提级管辖和示范判决有效衔接。二是厘清审判管理
权责边界。要充分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充分发挥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
导型和基础性作用。实现从“盯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全人员、全流程的宏
观管理转变,从案件结果干预向案件程序约束转变,从内部运行向公开留痕
转变。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消除法院内部人员心理
负担,真正做到让法院干警敢报、愿报、会报,发挥好外部人员过问说情
“高压线”、内部人员非法干预“挡箭牌”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健全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
系,审判管理要切实把复杂的专业指标转化为人民群众能体会到的司法获得
感,进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如重庆法院在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