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科学研判
经济发展态势,准确反映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
提出对策建议,保障经济运行平稳有序,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三是强化分析
研判。定期开展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的前瞻性、预见性,做好数据的分析解读,
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加强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
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实施条
例》《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将统计法
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提高“关键少数”依法统计依法治
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提升统计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
强统计监督职能。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建
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
机制,凝聚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督工作合力。在干部任职考
察及各项考核与先进评选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四)精心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高效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是狠
抓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好“两员”入户登记、督查检查、审核改
错、数据验收等各项工作,压实镇、村网格化包保责任,合理分配人员力
量,关注重点区域。统筹谋划,市监、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发
挥各自职能,确保应登尽登,确保数据准确。加强督导,区普查办汇同区督
查考核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批评问责;二
是扎实推进数据审核、查询改错工作。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紧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