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热衷于树个人形象、捞政治资本,好大
喜功、急功近利、贪图虚名,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
治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大的损失的,应当以违反政治纪律进行
惩戒。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党中央要求,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
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
政治文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新修订《条例》,在第五十四条有针对性地
增写了对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第五十五条对搞投机钻营,结交
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为了提
拔重用或者逃避纪法追究而热衷搞旁门左道,信奉所谓“潜规则”而找门
子,从而被迷住了心窍,为政治骗子提供了条件。这些行为都是缺乏政治定
力和政治自律的具体表现,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造成政治危害。《条例》对
这些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规矩的行为进行坚决惩治,就是要加强党的
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四是规范政治言
行,促进坚定理想信念。《条例》针对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
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
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
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党员个
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党员、干部有这些行为,体现出其信仰迷茫、精
神迷失,政治上的危害不容忽视。党员、干部要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
党人精神追求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要深刻领会“组织纪律”核心要义,增强组织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好好抓
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一是推动落实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
机制。《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