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为民造福。同时,《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新增规定,党员领导
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
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这一规定的相关情
形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针对的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岗位
调整为借口,对一些历史欠账、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甚至“击鼓传
花”的现象,其本质是回避矛盾、不负责任。这些问题表面看起来是“旧
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新上任的
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直面问
题、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二、要做一名求真务实、扎扎实实的党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
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
总书记指出,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
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 XX 大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例》与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
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文件作了衔接,针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搞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在第一百三十二条新增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
包括: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不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
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
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条例》设定这些情形,直指部分党员、干部作风
漂浮、责任心缺失、官本位思想作祟等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
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项工
作中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
夫,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推进事业发展。